户口所在地詳細地址寫我國居民户口簿登記所在
地。
户口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時其父母户口登記地
方,通常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
1、中國大陸的户籍制度將公民分為農業户口與非
農業户口,升學、就業、社會保障、居住等都與
户口掛鈎,並且兩類户口的的規定作為區別對
待。一般應包括所在的省、市、區、街或路的名
稱及具體的編號,如果是農村的則包括省、市、
縣、鎮、村的名稱及具體編號,可以對照身份證
上的地址填寫。現户籍所在地是指户口本上所標
注的派出所所在地,如是有遷移的,則以遷移後
為準。公民的住所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身份證
上的地址
2、户籍是户口管理機關以户為單位登記本地區
內居民的冊子,專指作為本地區居民的身份。公
民的經常居住地是指公民離開住所地至起訴時已
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醫的地
方除外。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遷出後至遷入另一
地之前,無經常居住地的,仍以其原户籍所在地
為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