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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計量數之比等於質量之比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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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計量數之比等於質量之比嗎

化學計量數之比等於物質的量之比。當反應物體積一樣時,為濃度比。CaCO3+2HCl==CaCl2+H2O+CO2中物質的量之比:1 :2 :1 :1 :1。但只有HCl與CaCl2的濃度比為2:1,化學計量數之比相同,因為它們都在同一溶液中,V一樣。

化學計量數

化學反應方程式中,參與反應的物質前的係數稱化學計量數,用η表示。實際上在運用中就是方程式的配平,如果把方程式用待定係數法配平以後,得到的數字就是它的係數,也就是計量數。

書寫方法

要遵循質量守恆定律和化學反應的客觀事實。質量守恆定律指參加化學反應的各物質的質量總和,等於反應後生成的各物質的質量總和。化學計量數與化學方程式的書寫是分不開的,在這裏一起討論。

化學方程式的書寫原則

①反應物化學式寫在左邊,生成物化學式寫在右邊,中間用“=”相連接。

②化學方程式的配平即在反應物、生成物的化學式前邊配上必要的係數使反應物與生成物中各元素的原子個數相等。

③要註明反應所需要條件,如需要加熱,使用催化劑等均需在等號上邊寫出。如需要兩個及以上的條件時,一般把加熱條件寫在等號下邊(或用Δ表示)

④註明生成物狀態,用“↑”表示有氣體生成(反應物中不含氣體),“↓”表示有難溶物(沉澱)產生或有固體生成(反應物中不含固體或沉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