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乃”作指示代詞,意為:這樣。
出處:戰國時期孟子《齊桓晉文之事》。
原文節選:王説曰:“《詩》雲:‘他人有心,予忖度之。’夫子之謂也。夫我乃行之,反而求之,不得吾心夫子言之,於我心有慼慼焉。此心之所以合於王者何也”
譯文:齊宣王高興了,説:“《詩經》説:‘別人有什麼心思,我能揣測到。’説的就是先生您這樣的人啊。我這樣做了,回頭再去想它,卻不知道自己是出於什麼想法。先生您説的這些,對於我的心真是有所觸動啊!這種心之所以符合王道的原因,是什麼呢”
“乃”字在文言文中的意思
1、一般用作第二人稱,常作定語,譯為你的也作主語,譯為你。不能作賓語。
王師北定中原日,家祭無忘告乃翁。(陸游《示兒》)
譯文:因此,當大宋軍隊收復了中原失地的那一天到來之時,你們舉行家祭,千萬別忘把這好消息告訴你們的父親!
2、指示代詞,譯為“這樣” 。
夫我乃行之,反而求之,不得吾心(《齊桓晉文之事》)
譯文:我是根據我這個心理來辦事情的,做了之後我回過來求我自己的心,可是國內的老百姓不瞭解我的心。
3、還可作連詞用,釋為若夫、至於、如果等。
4、表示前後兩事在情理上的順承或時間上的緊接,可譯為“才”“這才”“就”等
設九賓於廷,臣乃敢上璧。(《廉頗藺相如列傳》)
譯文:在朝堂上安設“九賓”的禮節,我才敢獻上和氏璧。
5、強調某一行為出乎意料或違背常理,可譯為卻、竟(然)、反而等
問今是何世,乃不知不漢。(《桃花源記》)
譯文:問現在是什麼朝代,(他們)居然不知道有漢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