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生上課遲到一次者,該門課程成績扣5分曠課一次者,該門課程成績扣10分早退一次者,按曠課論處。
學生一學期內遲到累計10次者,學生處將給予警告處分遲到20次者,給予嚴重警告處分,遲到30次以上(含30次)者,給予記過處分,並全院通報。屢教不改者,勸其退學。
圖文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