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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上怎樣查結婚證件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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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上怎樣查結婚證件照

在手機上怎麼查結婚

1、在手機上查詢結婚證的話,可以先下載一個支付寶軟件。然後從支付寶登錄進去以後,點擊實名認證,需要用到自己的身份證等信息,進行個人的實名認證,這樣的話才是屬於你個人的。在認證完個人信息以後,在支付寶首頁點市民中心這個選項,在跳轉之後的頁面選擇國務院服務,再點擊國務政務服務平台,然後在心跳轉出來的頁面當中往下滑,大概在中間的位置找到我的證件,然後添加證件,然後選擇結婚證就可以看到本人的電子結婚證了。

在手機上查結婚證,流程如下所示:

1、打開支付寶進入市民中心。進入手機【支付寶】首頁後,在支付寶的首頁選項中點擊【市民中心】選項

2、點擊國務院服務。進入市民服務頁面後,在頁面的左上方點擊【國務院服務】選項

3、點擊國家政務服務平台。進入國務院服務後,在當前頁面找到國家政務服務平台點擊進入,進行下一步操作

4、點擊添加證照。滑到頁面的中間位置,找到【我的證照】,點擊【添加證照】

5、點擊結婚證。點擊【結婚證】選項。添加後,就可以看到本人的電子結婚證了。

如果想要查詢他人的結婚證,那麼只有通過公檢法等司法機關或者是律師攜帶法院的立案證明到聯網後的任意一個婚姻登記地點查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