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聚美馆>智慧生活>心理>

2021临沂市义务教育规定

心理 阅读(2.33W)
2021临沂市义务教育规定

一、保持现有招生政策稳定

1、科学划定公办学校招生区域。各县区、开发区要认真测算域内适龄入学人口数量,科学划分学校招生片区范围。小学招收适龄儿童须年满6周岁,即2015年8月31日(含)以前出生。对于招生片区范围有调整的,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提前进行研判分析,综合制定工作方案预案,合理引导群众预期。

2、坚持“公民同招”要求不动摇。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继续参照2020年招生工作要求,纳入审批地进行统一管理。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全部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不得要求家长提供其他任何信息。随机派位招生由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不得由学校自行组织,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即时向社会公开。政府购买的民办学校免费学位,按照公办学校划片办法统一招生。

3、严格落实免试要求。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必须按照公布的招生片区或范围进行登记入学,不得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不得变相采用收取“赞助费”、给予高额奖励等其他方式或通过第三方渠道变相揽生源。不得采用“特长生”招生。初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划片入学或对口直升办法招生。所有公办、民办学校均不得跨区域、跨范围招生,不得在开学前后采取考试方式分班。市教育局直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继续纳入兰山区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