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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居留权和国籍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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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居留权和国籍的区别

其区别为:

1定义不同,永久居留权是指能长久留居的意思。国籍是指国家赋以公民的身份。

2应用不同,介绍长久留居就用永久居留权。介绍公民的身份就用国籍。

答:以美国为例永久居留权与入国籍者最大区别是,持绿卡者没有国家选举权,拥有国籍者有国家选举权。其它的各方面都共同享有一致。

永久居留和国籍的区别:

1、国籍是指一个人属于某一个国家的国民或公民的法律资格,表明一个人同一个特定国家间的固定的法律联系,是国家行使属人管辖权和外交保护权的法律顾问依据。

2、永久居民是指拥有该国永久居留权的人,即是个人拥有容许永久居留于该国的权利,出入该国不需要再办理签证,但是并不享有公民权,根据不同国家的法律享有的权利有所不同。

3、拥有该国国籍的人一定是该国的永久居民,但是,该国的永久居民不一定拥有该国国籍。

4、虽然,国籍与永久居留权是可以同时兼得的,申请永久居留权并不需要放弃本国国籍,而且,理论上,你可以同时申请多个国家的永久居留权,但是,除非本国与该国的法律都允许本国的公民持有双国籍,否则,若要获得该国国籍就必须先放弃本国国籍。

5、根据中国《国籍法》,不承认本国公民拥有双重国籍。

6、我们常说的绿卡只是美国永居颁发的永久居民的身份证,但是永久居民的身份证并非一定是绿卡,比如,加拿大颁发的是枫叶卡,日本的是樱花卡,又有些国家或者是在永久居民的护照上贴有居留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