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接内容
1、印章类
财务专用章,用章记录
2、票据类
未使用的空白票据(银行汇票,支票、收款收据、结算凭证等)
已使用过的存根、票据领购发放登记簿
3、发票类
发票领用簿,未使用的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联次齐全、编号连续)
已收到尚未入账的发票
4、资料类
银行相关:银行开户登记证、银行印鉴卡、u盾、外汇登记证、借款合同等
税务相关:税务登记证、报税卡、报税盘、开票机、ukey等
资产盘点表:现金、票据、固定资产、存货等资产盘点表
5、报表报告类
外部:审计报告、税务申报表、各项报表电子档、各类合同等
内部:管理报表、财务报表、预算报表、分析报表等
6、电子作业类
外部:各类网上业务及app软件涉及的账号密码
内部:财务软件、erp或其他内部管理系统的账号密码
7、会计档案及其他
会计账簿、凭证及其他财务资料。
二、交接程序
1、交接前的准备工作
移交人逐项整理应移交的资料
已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编制凭证的,应填制完毕
核实所有内外往来资产账目,并尽可能处理结清
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2、移交点收
清点各项实物资产,与盘点表核对
对照财务账面及移交清册清点各项财务档案、印章、票据及其他物品,如有短缺,必须查清楚原因,并在交接清单中加以说明,由移交人负责
交接电子类数据,需要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核实并交接,接收人应及时更改相关账号密码。
3、专人负责监交
一般财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财务主管监交
财务主管办理交接手续,由财务总监监交
财务总监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
4、交接单签字盖章
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应在交接清单上签名、盖章
交接清单上应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交接清单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交接清单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