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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快人心!亂港惡徒黃之鋒再被嚴懲|因非法集資加刑1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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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港惡徒黃之鋒再次被判刑!根據《環球時報》5月6日報道,黃之鋒和其他4人於2020年共同被控非法聚集罪,黃之鋒被判處1...

大快人心!亂港惡徒黃之鋒再被嚴懲,因非法集資加刑10個月

亂港惡徒黃之鋒再次被判刑!根據《環球時報》5月6日報道,黃之鋒和其他4人於2020年共同被控非法聚集罪,黃之鋒被判處10個月監禁。到目前爲止,黃之鋒已有三次判刑,前後累計刑期27.5個月。 當時26歲的黃之鋒,其參與、組織、煽動亂港事件的歷史已經過去了12年,被《紐約時報》譽爲“一位反政府的老手”。

 

2012的“反國教運動”,2014年的“非法佔中”,2019年的“修例風波”,黃之鋒和他所創立的“學民思潮”、“香港志士”等非法組織,都在其中起到了重要作用,甚至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 身爲頭號黑幫頭目的黃之鋒,在一系列的非法亂港活動中,不但在亂港分子中有很大的影響力,而且還試圖在去年的港府立法會選舉中衝擊立法會議員;得到國外勢力的“支援”,接受來自國外多個勢力的大筆動亂資金,個人賺得盆滿鉢滿。

即使進了監獄,黃之鋒仍沒有放棄亂港的決心,幾次透過律師在社交媒體上叫囂“鬥爭到底”,同時還開通了打賞功能,繼續詐騙錢財。 名與利並存的黃之鋒,將亂港賣港視爲自己“一生奮鬥”的“事業”。黃之鋒及其亂港勢力長期抹黑對國家和港府的攻擊,煽動分裂,挑戰“一國兩制”原則底線,如果不嚴肅處理,勢必會給境外反動勢力及亂港分子樹立極壞的榜樣,必須嚴懲不貸。 

從法庭一次又一次地對黃之鋒作出判決來看,黃之鋒犯下的罪行,一件也不想逃脫法律的懲罰。這個判決並非黃之鋒的終局,而是他伏法的起始點。可想而知,隨着法庭對黃之鋒罪案審理的深入,最終,黃之鋒將受到應有的嚴懲。你對這件事有什麼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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