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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到黃金要上交嗎

高奢 閱讀(1.48W)
挖到黃金要上交嗎

需要區分具體情況。

一,有合法的金礦採礦權,或者採礦權規定的開採礦種的共生,伴生礦物是黃金,那麼,挖到的黃金不需要上交國家。

二,沒有采礦權,到砂金礦區非法開採,挖到的黃金就是違法犯罪的實物證據。不是上交不上交的問題,而是依法追究行政或刑事責任的問題。

三,從事其他合法的生產勞動,如挖溝等,挖出黃金,必須要如實向縣級自然資源局彙報並上交。

四,外出遊玩,偶然挖出,不屬於違法犯罪行爲。但是必須要及時報告政府職能部門,並上交黃金。

要上交。因爲我國實行的是土地國有制,無論是在自家地裏挖出黃金,還是在別家地裏挖出黃金,理論上都要上交給國家,因爲土地不是個人的,而是屬於國家或集體的。那麼如今法律制度健全,我國對埋藏物有明確規定,從自家地裏挖出來的黃金,一定要上交給國家嗎能不能歸自己所有

關鍵看這一點,那就是這個黃金是否確定爲自家祖傳下來的財物。

需要!因爲國土面積歸國家所有,在國家的土地上挖出的當讓算!

金屬於礦產資源,需要上繳國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第三條

礦產資源屬於國家所有,由國務院行使國家對礦產資源的所有權。地表或者地下的礦產資源的國家所有權,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不同而改變。 國家保障礦產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用任何手段侵佔或者破壞礦產資源。

如果私藏、買賣礦產資源則可能構成犯罪